5)第245章 能不能快点,我等不及了……_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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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不大了。

  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哪怕是男方出资,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律上认定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共同持有房屋产权。

  除非后面加名登记的时候,明确葛淮新对房屋享有的具体份额。

  而像之前叶向阳跟葛大爷说过的,如果是他们全资购买的话,可以直接登记到葛大爷名下,又或者只写葛淮新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依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很显然,想要在江城买房,根本就绕不开王晓晓。

  事实上他们一开始也没打算这样做。

  否则的话。

  哪怕是婚后,如果一方用婚前财产出售所得的房款购买新的房产,房价等值且与其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不发生混同,新房产仅登记在自己名下,且与配偶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新房产,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仍为一方个人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这种转化在实际中并不容易实现,很多情况下,新购买的房产往往都需要添置部分房款,或者卖房所得的价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放在同一账户里,发生了财产混同,此时无法区分究竟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因此法院一般会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结合出资状况,购房时间等因素进行分割。

  只是这些现在都跟葛淮新没什么关系。

  “按照你们现在的情况,我的建议就是写个协议,写明出资比例,合理分担风险,留存证据,并且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双方都好。”

  这个建议,其实也是沈清的观点。

  而如果没有任何协议,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葛淮新和葛大爷拿钱给女方买房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赠予,或者借贷。

  “一定要这样做吗?”

  叶向阳的建议,其实跟写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差不多,葛淮新有点没办法接受。

  主要觉得这样对女朋友王晓晓不公平。

  对方对自己那么体贴和理解,而他却计较、算计这么多。

  “不是要你一定这样做,只是建议而已,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叶向阳刚才也说了,并没有要干涉他们决定的打算,只是给出意见。

  “我觉得这样对晓晓不公平,万一真离婚了,岂不是让她净身出户?”

  葛淮新摇了摇头,显然并不太认可叶向阳的说法。

  “抛开感情的元素,其实并不存在吃亏的问题。”

  对于葛淮新刚刚说的话,叶向阳有点无语,忍不住说道:“如果房子是由你和葛大爷全款买下来的,这是葛大爷卖掉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得到的钱,和你出来工作这些年积攒的财富,和另外一方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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