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40章 莫轻小恶,以为无殃_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了。

  叶向阳还从杨安林那里了解到。

  这次案件中,除了田芸一开始报案涉及到的那些罪名,还多出了两个,这倒让叶向阳有点意外。

  一个是教唆罪。

  主要是刘建德和刘大山两个人教唆他人敲诈勒索。

  还有就是那个叫刘富保的,在组团偷瓜过程中,也涉及了教唆他人犯罪。

  这些情况叶向阳之前并不清楚。

  再一个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有点不好记,叶向阳也是查了才知道。

  这个罪名有个大家更熟悉的名字,即销赃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修改,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叶向阳和田芸都知道那些老人偷了南瓜后,不少都拿去县城转手卖掉这件事,但就是没想到这个。

  学习了。

  下次再碰到类似情况,肯定不会漏掉。

  经验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一次一次积累起来的。

  江田警方这边有了一个初步的调查结果,叶向阳当即决定再水…,哦不,再制作一期视频。

  主要是普法的内容。

  针对这次案件涉及到的犯罪事实和相对应的罪名,叶向阳决定给网友们好好上一课。

  当然他还得找沈清求助,毕竟这方面他也不是专业的。

  在经过和沈清的一番沟通后,叶向阳用了些时间,把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内容给捋顺,然后把视频做了出来。

  检查后上传。

  昨天下午的那个报道视频,更多重点是在整个组团偷瓜事件的原委始末,对于一些细节和具体的过程,反并没有描述地太过详细。

  当网友们刷到叶向阳最新的这个视频,发现原本看似简单的偷瓜事件,居然牵扯到这么多的罪名,而且过程也相当精彩,一个个都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

  【鬼鬼,看完这个视频,我人直接麻了啊!】

  【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道德败坏并且涉及违法的事件,但了解完过程后,才知道原来是自己肤浅了】

  【好家伙,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吧?反转的剧情也太多了】

  【盗窃上升到抢劫也就算了,销赃、教唆犯罪、敲诈勒索……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

  【一切罪恶的开端皆离不开侥幸的身影,也许一开始那些老人们觉得偷几个南瓜不算什么,可他们却因为这个从违法到犯罪,一步步跌入了深渊……】

  【终于理解这个视频标题想要表达的内容了】

  【莫轻小恶,以为无殃】

  请收藏:https://m.bi65.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