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28章 第三百二十八章_【盗墓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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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的父亲似乎都看自己儿子不成器,他痛心疾首,吴阿姨就护崽,认为吴叔叔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俩人就天真自小以来的教育问题展开一场友好辩论,刚开始他们还能保持和谐讨论的态度,慢条斯理的讲话,过程中不知是哪句话没对上号,两人竟都急眼起来,从理性交流直接演变成夫妻吵架。

  我看形势不妙,立刻给天真通风报信,告诉他屋头起火,速回,天真抛下吴山居着急忙慌赶回来,结果都不用他开口讲什么,他一露面直接让烽烟消弭于无形。

  因为儿子一来,他们迅速找到彼此争论的源头,于是枪口一致对外,开始数落天真。

  最后天真骂骂咧咧地开车离开,回家还让嚷嚷他爹妈涮他,胖子安慰天真,问他有没有去衣柜或者抽屉什么的仔细找一找,天真问找什么,胖子说领养证,天真让他滚。

  他们俩属实是臭味相投的典范。

  在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们不会时时刻刻都凑成堆活动,不和他们插科打诨的空闲时间,我会安安分分在家磨墨练字,由小哥监工,为的是打磨性子。

  我没有习过书法,在雨村时光入门就差点没折腾死我,从握笔姿势到腕部动作,书写讲究什么指实掌虚、悬腕枕臂,天真是写瘦金体的行家,又有闲心,他自告奋勇承担起教我的重担,小哥则客串助教。

  最初的时候,天真还秉承着能动口绝不动手的原则,温言软语和蔼可亲,到后面估计是看我实在没啥悟性,他就开始罚我临字,一出错几遍几遍的抄,宋徽宗的《棣棠花帖》来来回回写,整的我做梦都在蘸墨水。

  几次课程下来,习字的效果立竿见影,我性格确实沉稳不少,但是心态变得十分炸裂。

  长峰狼毫握的快起茧子,我对瘦金体真是相看两厌,墨水味闻的鼻子生烟,看到宣纸就烦躁,碍于面子,我又不好意思尥蹶子。

  如此惨状一直维到不久前的某次课程,当时我临的是纳兰性德的《饮水词》,一首菩萨蛮中“凄清照鬓丝”的鬓字怎么写都写不好,刚好天真不在,我就将笔放在笔搁上休息手腕,刷手机看新闻。

  笔墨晾在一边,小哥瞥见,拿起狼毫随意一写,我见他下笔宛若游龙般一气呵成,好奇地凑近去看,硬瘦有力的“鬓”字墨迹簇新,用笔细劲,如屈铁断金,简直是行走的人形字帖。

  叹为观止地瞅着小哥的手笔,我刚要发出几句标准的彩虹屁,目光却被他顺手写下的落款吸引,是我从没见过的字体,横平竖直,笔锋硬实,看上去工整规矩,转折处却透出一种另类的疏朗与散漫,我指着落款,问道:“这是什么字?”

  小哥侧头一瞟:“没有名字,只有我用。”

  好酷,小哥居然还有自己专属的字体。

  我兴致勃勃凑到他身边,伸手挽住他的胳膊,堆砌出满眼的诚恳之色,小猫般蹭一蹭,嘿嘿笑道:“我想学。”

  小哥欲言又止地看我一眼,似乎在顾虑什么,我立刻改口:“我跟胖哥学的爱口嗨,总是想起一出是一出,你就当我是个der。”

  小哥失笑:“我可以教你,但是会更难学”

  我喜出望外,马上信誓旦旦地一拍胸脯,表示自己无所畏惧让他放马过来,还讲出做人就是要勇于挑战自我的豪言壮语,天真和胖子看热闹不嫌事大,一个劲逼着我立字据,没坚持住就得去村口大喊十遍我是傻逼。

  在他俩激将的嘲讽下,我斗志昂扬签下生死状,并立志做一只勤劳的小小鸟。

  如今我伏在桌案上埋头苦练,心里只想掐死以前大放厥词的自己。

  小哥和正常人不一样,他的“难”是真难,惊天地泣鬼神的难,没半点艺术加工的成分,主要是他的字体全然没有章法和规律可循,对腕力和指力的要求都极其严苛,看似疏淡的几笔落下,其实差一分力道都写不成他这个样子。

  可叹年少轻狂需要付出代价,我不想沦落成村里的笑柄,只能加倍努力奋斗于宣纸和笔墨间,虽然在每次练字前,我都会痛骂自己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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