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五章 抬会_1988:重回人间混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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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所周知,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各种眼花缭乱的庞氏骗局在华夏大陆上就从未断绝过。

  因此,当杨默一听那丰厚的不成样子的“分红”,几乎可以肯定,这又是一场庞氏骗局。

  之所以用“几乎”这个词,而非绝对。

  一来,是因为每个月10%的“分红”比例虽然很夸张,但在华夏版1.0的旁氏骗局里,却是个近乎垫底的存在,就算说这是企业正常民间融资行为,放在这个年代也勉强可以想得通——但凡去了解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就知道非国营企业借点钱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

  二来,则是对方将夏留庄的那个集体企业说的有鼻子有眼,再加上指名道姓地是在学习“大邱庄模式”,他还真不敢打包票这就是一個单纯的旁氏骗局——要知道,这年头的野路子可不少,而人家学习的那个榜样,在这方面也的确这么干过。

  因此,面对着孙健的步步紧逼,杨默觉得有必要弄清楚眼前的这摊子事到底是【抬会模式】框架下的旁氏骗局,还是【合会模式】框架下的野路子募资模式。

  没错!

  “抬会”和“合会”虽然只有一字只差,但性质却是天壤之别。

  ………………

  所谓【合会】,

  是一种起源于江浙地区,前前后后已经有了数百年历史的组织形式。

  简单来说,你可以把最初的合会理解为是当地民间的一众经济互助组织,大意就由一些乡亲或者相熟之人组织起来,每个会员定期拿出一笔钱凑到一起,会主可以一次性调动全部公款办事——这些钱或采购囤积一些生活紧俏物资,或拿去投资,或用于孩子结婚买房等等。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最原始的合会运作模式跟社会主义公社制度有着某种玄妙的内在相似性——同样是部分资产统一调配,同样是为集体谋福利,同样是按需分配。

  可以说,即便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的合会带上了越来越重的商业色彩,但由于合会的会主是轮流当值,再加上有下设成员的监督制约,因此集中起来的资金大部分也都是去做一些实打实的项目,并且还会支付给会员一定利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算得上相当不错的一种互助模式。

  事实上,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无论是“普通八四派”还是“知青八四派”,在整个八十年代,但凡是做出了突出成绩的民企或者乡镇企业,其运转模式,尤其是资金这一块的运转模式,就鲜少没有合会模式的影子的——甚至不少的地方级国企也做过类似的变形操作。

  这或许与当时的宏观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关,毕竟在八十年代,资金永远是企业最稀缺也最难获取的资源,因此从民间想办法便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选择——只不过从千禧年以后,国家对于民间集资的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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