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十四章 鏖战_吾妻甚美(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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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十六日援兵不至,陈青临的心里远没有展现给异族大军的那般镇定,他本就不是太聪明的人,十日之内就该到的援兵迟了整整六天,且传信兵拼掉了大半送出去的消息都如石沉大海,他的心中早已做出了最坏的打算。

  他人可以死,兵可以全军覆没,唯有这座占据了易守难攻最佳地势的飞鹰关不能失,西北边疆大部分地处平原,飞鹰关却是难得的高地势,三面绵长,难以被包围,想要攻占,原本就要花费数倍于守卫的兵力,他连年操练帐下兵力,并不是奔着全军精锐的虚名去的,而是真的基于定北侯制定的作战方针,设想过无数次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要如何守住关隘,尽可能多地杀人。

  尽可能多地杀人,这话要是传到朝堂上,跑不了一个嗜战好杀的罪名,然而在西北,没人会觉得不对,异族年年来犯,年年都有战事,这还是朝廷表现强硬的结果,前朝甚至以贡养异族,只求减免征伐,最后死于民怨之下。

  最后几个传信兵再度出发了,陈青临让手底下的副将亲自带了五百人随同护卫,务必要保证传信兵活着离开战场,其实众人心里都很复杂,一方面知道就算不派传信兵,大营也该知道飞鹰关的情况,一方面又抱了些微薄的希望,希望真的是因为传信兵都死在了路上,所以无人报告,才使得援兵迟迟不至。

  陈青临已经不用亲兵了,他把战场上负责保护他的亲兵都下放到了各营里去,他知道,跟着他只有死得更快,也有些软弱的念头,亲兵都是熟悉的面孔,看着熟悉的面孔一个个减少是件很难受的事情,会影响他在战时的冷静,这样下放出去,就是死,也是死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至少能让他心里抱着点念想。

  第十六日的深夜,大约也算是第十七日的时候,探马来报,说异族大军重新又组织起来,由大单于亲自率军,气势汹汹地朝着飞鹰关而来,陈青临对别的事情一概不敏感,但到了这个时候,却相当地有感知,他一瞬间就明白了,鏖战半月,异族大军这是要最后放手一搏了。

  熬过今夜,或是死在今夜,对陈青临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从他参军入伍,在战场上举起刀,杀死第一个人起,他的命就注定了要比普通人更贱一点,此后杀死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从阎王那里赊的账。

  秋夜薄霜,陈青临把十几日都不曾换洗过的衣物穿上身,却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脱下它们的运气,他是个大老粗,却也有了点吟诗的意兴,然而对着手里半旧不新的铁枪,沾着一层干涸血皮的盔甲,和底下满眼疲惫的将士们,他张了张口,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把衣襟拢了拢,举高手里的铁枪,像往常那样大声喝道:“打完这一仗,打跑异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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