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章 晨曦_吾妻甚美(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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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朱大的口供,这些日子听闻钦差到了扬州,上上下下的买卖都不敢多做,除了王秋之类有软肋在他们手底下的,也不敢把人放出去,谁成想只是贪了一点银子,就被抓了个现行。

  顾屿并没有和这些人多说的意思,他知道,有些人一旦跨过了为人的底线,就不能再用常人的标准衡量他们,买卖宰杀人口在这些人看来,大约是件和杀猪宰羊差不多的勾当,只不过是背地里的买卖罢了。

  朝廷刑法对这种犯人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一般而言都是主犯凌迟,从犯腰斩,遇赦不赦,没有免死的道理,难以界定的是吴大官人这样的买主,如果只按照正常的流程来看,杀害幼童的屠夫等同受雇杀人,吴大官人是雇凶者,大宁律规定受雇杀人者监二十年,雇凶者死,从犯及知情不报者监十年,遇赦可赦,但顾屿认为,吃人也该是死罪。

  大宁开国数代,律法大半照搬前朝,另依国情酌情修改过几回,可无论是前是后,都没有过盛世之下,吃人为乐的前例,也就无从判刑,罪是定了,案也结了,可顾屿觉得,还有其他该做的地方。

  周仁头一次没有和他抬杠,而是认真地分析道:“那朱大既然说扬州城里吃人不是新鲜事,就说明吴自道不是个例,连根拔起尚不容易,何况要加重罪名。文卿世兄,你初入仕途,假若一意孤行,日后少不得要落下个酷吏名声,这事不如交给我,等回京后我同家父商议,以他名义上奏,圣上也会重视,这样一来,不是两全其美吗?”

  顾屿倒是多看了他一眼,不过略一思量,还是摇头说道:“此事不该由臣下上奏,应该派人向太子殿下传递消息,一则殿下在其位,由他提出修改法案,无僭越之嫌,二则你我都是殿下臣,越过殿下直奏御前,有抢功之疑。”

  “世兄真是大才!”周仁茅塞顿开,忍不住高声叫道,停顿片刻,他陡然反应过来了什么,又惊又喜地看向顾屿,“世兄这是,这是……”

  顾屿却没有多说的意思了,把方才的案卷及口供整理备份,就像是面前没有周仁这个人似的。

  扬州府衙例积压下来的公文非常多,各县的案卷有很多都是来时什么样,摆在那里还是什么样,顾屿几乎要疑心徐景年打从调任扬州刺史以来就没做过一天正经事,他让人把积压的案卷都搬了出来,按照罪状年份分门别类,就这么处理了一个下午的公文。

  周豹站在边上,想到来府衙前陈若弱的嘱咐,几次想提醒顾屿去吃饭,可每次一开口,总是会有几个人对着他怒目而视,他也就只好憋着。

  扬州府衙的小吏们当然不想让人打断这位新来的钦差大人审查案卷,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像这样行云流水一样的审案,再难断的案子,钦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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