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果遇劫色_吾乃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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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是萎靡的,颓废的,但脑海中一想到童遥同学被一群大汉菊爆的这一场景,肾上腺素立马激增,也有了力气。

  接下来,童遥同学就把我给抓到浴室中,逼着我清洗一番。

  在将油腻得像刺猬一般根根竖起的头发洗净,将黏住眼睛的眼屎擦干,将杀伤力堪比生化武器的口气清除后,童遥终于满意了。

  接着,他便拖着我上了他那辆乌漆嘛黑,同时也锃亮锃亮的奥迪r8。

  这有价无市的车,一出来没多久就被他给弄到了。

  关于这,我和柴柴倒不意外。

  毕竟,童遥同学在吃喝玩乐与烧包上,还是很有天赋的。

  不过,把一最高时速300公里的超级跑车拿来这像便秘一样排泄不通的市中心开,确实是暴殄天物。

  估计是瞧出我没什么心思吃饭,童遥随便买了点快餐,接着,就一踩油门,将我拉到了滨江路上。

  江面澄净,整个城市的灯火仿佛都映照在上面,那些绚丽的流光,随着波浪静静起伏,哽咽。

  凉风习习吹来,像长了眼睛似的,直接往人颈脖子里面钻。

  突如其来的寒冷,会让人记起很多东西。

  我恹恹地吃了个汉堡,便开始灌啤酒。

  冷风,冷酒。

  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宝姐姐说的“酒性最热,若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若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以五脏去暖它,岂不受害”这句话。

  想到之后,更下死力地灌自己凉酒。

  生病了,身体忙着跟病菌抗战,也就少了闲暇去想其他吧。

  童遥同学没有喝酒,而是将右手肘放在身后,闲适地撑着身子,而左手,则拿出一支红河。道,点燃,抽了起来。

  忘记说,他是一左撇子。

  我挺喜欢看童遥抽烟的样子。

  长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就这么将烟送入嘴中,轻轻吸一口,眉眼稍稍一松,然后,缓缓吐出。

  淡淡的烟味萦绕着他全身,挺好闻的。

  基本上,童遥这人是个优雅的痞子。

  他那副臭皮囊,确实不错。

  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眉毛很浓,鼻子也挺,眼睛够双够深邃,差不多具备了帅哥的基本硬件。

  但童遥最漂亮的地方,是他的嘴唇。

  厚实,饱满,水润,唇形比女人都要完美,却一点也不娘。

  微撅,像是时刻都在索求着吻,性感得要人命。

  长得好是一方面,更要命的是,童遥同学非常懂得利用。

  玩笑的时候,他的眼睛,是一泓清澈的湖水,像个大孩子似的。

  而更多的时候,他的脸,就写着个小小的“坏”字。

  坏坏的眼神,坏坏的嘴角那丝玩世不恭的笑,那种帅帅的坏,带着一股子风流,能让小女生的春心泛滥得一塌糊涂。

  如果我是刚遇到他的话,估计也会挺不住的。

  烟丝在燃烧,那红色,于黑暗中若隐若现。

  我继续灌着啤酒,那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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